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注意事项如下: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使用小贴士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注意事项如下:
1. 纸质证书从2022年1月1日起作废。
2. 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天,但使用时限距注册专业有效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不足180天的,使用时限截止日期以注册专业有效期截止日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当日为准。
3. 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